为做好2025年我院材料与化工(专硕)、化学(学硕)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保证复试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根据我校文件《衡阳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院2025年材料与化工、化学招生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切实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和学校研究生院发布的《衡阳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生源质量。
二、组织管理
1.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党总支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学院纪检委员及其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负主体责任,加强对复试工作指导和监督,确保复试工作科学、有效、公平进行。
2.组建复试专家小组
复试专家小组由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不少于5人)组成,复试专家评委库名单经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报学校研究生院备案。
3.建立学院复试考生申诉机制
本着对复试工作及其结果负责的态度,我院建立复试考生异议申诉受理机制,受理考生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的书面异议申诉,异议申诉受理联系电话:15211850153。
三、复试时间与方式
1.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3月29日,详细复试安排时间表请见下面的附件1。
调剂考生:调剂复试在2025年4月25之前完成,详细调剂复试安排时间表另行通知。
2.复试方式
(1)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本年度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所有符合复试资格的考生均必须在规定的复试时间到达现场参加复试。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并承担所造成的后果。
(2)实行差额复试。参加复试的人数与拟招生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时,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四、复试考生基本要求
1.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公布的相应门类(学科)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国家“A”类考生分数线),同时符合《衡阳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
2.复试资格请考生具体见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网站通知。
3.本专业不接收破格复试。
4.复试资格审查(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与复试缴费单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否则取消复试资格。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没有复试资格。同时所有考生须在复试现场签订《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任何考生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者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2)应届考生提供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往届考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4)未毕业自考生,需提供考籍卡(证)、全国自学考试 6 科以上(含 6 科)成绩单。在入学报到时如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5)提交《衡阳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此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或者学习单位的人事或者政工部门填写、签字并盖章;若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填写、签字并盖章)。表格下载地址:https://xkjsb.hynu.edu.cn/info/1221/5216.htm。
(6)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5.温馨提示
(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2)学生证如果丢失,需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骑缝加盖公章。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来源地址:
http:/www.chsi.com.cn/xlcx/
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来源地址:
http:/www.chsi.com.cn/xlrz/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来源地址:
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4)复试期间未按相关规定时间提交报告的考生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6. 缴纳复试费120元:
(1)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登录“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院”官网下载“衡阳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缴费操作流程”(https://xkjsb.hynu.edu.cn/info/1221/5206.htm),按缴费说明缴纳复试费120元。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
(2)考生携带缴费电子票据参加复试。所有复试考生均需在学院指定时间前缴费,逾期不交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五、复试内容与成绩
1.复试成绩共100分,由笔试(30%)、面试考核(70%)两部分构成,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以录取。
2.笔试:其中,材料与化工专业考生以笔试形式考《有机化学》内容,试卷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比重30%,折算复试考核满分为30分;化学专业考生以笔试形式考《分析化学(含仪器分析)》内容,试卷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比重30%,折算复试考核满分为30分;
3.面试:主要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为20分)和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5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
4.材料与化工研究生跨专业考生需以笔试形式加试《无机化学》,同等学历考生需以笔试形式加试《分析化学》和《物理化学》两门课程。化学研究生跨专业考生需以笔试形式加试《无机化学》,同等学历考生需以笔试形式加试《物理化学》和《高分子化学》两门课程。加试60分为合格,加试成绩均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低于60分者的不予录取。
5.心理测试。考生复试前由学院统一组织在指定地点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附件1),心理健康测试结果作为考生心理健康状况评价参考,具体测试操作流程步骤见附件2。
六、复试流程与要求
1.笔试要求:
所有笔试科目为闭卷考试,考试期间不能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资料,考生只需准备好文具。
2.面试要求:
每位考生须用英语先作自我介绍,然后回答专家提问。可以是开放性问题、专业问题或其他相关问题。需加试的考生在面试完后备考。
3.纪律要求
(1)在复试前,加强对复试考生的入场检查。复试期间,所有工作人员不得携带手机进入复试场所。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其他人不得进入复试场所。
(2)考生和复试专家必须维护考核秩序。复试专家不得有侮辱、取笑和故意刁难考生等行为。复试考生不得有辱骂复试专家、故意制造事端拖延复试进程等行为。
(3)考生务必遵守衡阳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场规则。
七、总成绩及录取原则
我院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根据招生计划数、复试录取办法、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按照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2.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录取原则。
3.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外语听说能力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3)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5)跨专业考生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6)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诚实守信情况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结果不合格不予录取。
(7)经查实,复试过程中有舞弊行为不予录取;
(8)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9)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能按期寄达相关定向就业培养合同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4.复试各项考核测试的合格标准,以单项成绩总分的60%及以上计算。
5.我院拟录取名单须上报研究生院,待学校和上级招生部门审定后正式录取。
6.录取结果预计于5月上旬之前在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院网站首页公布录取结果(公示期7天)。
八、调剂工作
调剂方案具体见学院后续发布的调剂公告。
九、其他事项
其余未尽事宜以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衡阳师范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2025年3月25日